根据学生工作处〔2023〕96号《关于开展2022——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 ,本着实事求是、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美术学院开展了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的相关工作。经班级、学院评议工作小组评定,拟推荐以下两名同学参评2022——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。
公示期:2023年9月29日至10月9日
联系人及监督电话:仉新刚 0536-8785593
美术学院
2023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