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生工作处〔2023〕127号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 ,本着实事求是、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美术学院开展了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的评议工作。经班级、学院评议工作小组评定,拟推荐以下一名同学参评2023——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附件9:2023-2024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(公示用).xlsx
公示时间:11月14日至11月16日
如有异议,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。
联系人及监督电话:仉新刚 0536-8785593
美术学院
2023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