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,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,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,推进形成因材施教、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,根据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本次方案只针对2022年5月份大一学生转专业工作。方案内容不涉及大二和大三年级。
一、成立工作组
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及专家小组,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,专家小组负责学生考核选拔工作,具体名单和分工职责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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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收计划
分专业招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| |
环境设计专业 | 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20%以内 |
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| 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20%以内 |
美术学专业 | 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20%以内 |
三、资格要求
(一)基本条件要求:
1. 潍坊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一年级在校生,美术类与书法类不可互转。
2. 具备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第五条、第六条条件之一。
(二)高考选考科目要求:
不限。
(三)分专业适应性需求:
1. 美术学院申请转出学生,需符合学校及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条件要求。
2. 非美术学院及美术学院内申请转入学生,根据专业特性,除按照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外,需满足以下专业转入条件,方可申请。
环境设计专业 | 完成专业选拔考核(具体办法见本方案第四部分),同时,需在转入专业后,随相应年级修读相应年级学分之外,补全之前专业课程学分,如因课程冲突无法选课,需降级修读。 |
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| |
美术学(国画)专业 |
(四)转出资格审查要点:
1. 转出学生申请转入专业需为艺术类(美术类)专业。
2. 符合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第五条第二项条件者,需提供潍坊市级权威医院证明(潍坊市人民医院、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、潍坊市中医院)。
3. 符合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第五条第三、四、五、六项条件者,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用以资格审查。
4.符合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第五条第七项条件者,需由学生本人提交带有家长签字的申请,由学院工作组研究后,上交教务处,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具备转出资格。
(五)转入资格审查要点:
1. 申请转入学生需符合学校转专业资格要求,原专业为艺术类(美术类)专业。
2. 需满足转入专业适应性需求的规定。
四、选拔考核
(一)考核规则
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%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可免考核录取,不受名额限制。
考核采取技能考核、理论考核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设计专业的学生转美术学专业,需要进行理论考核和面试;美术学专业转设计专业,设计专业互转的学生,需要进行转入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。
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专业人数的20%以上,专业将组织学生进行考核选拔,择优录取。所有考核的过程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 4 年。
(二)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
考核方式分为三种形式:
1. 技能考核(转入设计专业):由转入专业专家组相应专业技能类试题进行考核。
2. 理论考核+技能考核(转入美术学专业):理论考核由转入专业专家组出关于教育学、心理学的理论试卷进行考核;技能考核为课程设计考核。
3. 面试:由专家组组织面试。
(三)考核时间
依据学校统一安排时间。
(四)录取规则
根据转入专业要求完成相关考核并考核合格者,具备录取资格,上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录取。
(五)公示方式
录取结果将在美术学院公示栏中公示。
五、学籍管理
(一)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调整申请仅限一次,学生专业调整后,学号不变。经本人申请,学校研究通过后,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异动手续,逾期不办理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,在校期间学校不再受理其专业调整申请。
(二)学校同意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,应填写《潍坊学院2021级普通在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教务处网站-资料下载-学籍科)
六、学业课程管理
(一)依照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[2022]16号)文件第十七条规定执行。
(二)对于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,但已开设,且无法通过课程和学分置换获得学分的,学生应在后续学期里申请补修相应课程,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。
(三)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具体课程置换和修补课程要求和实施办法,以美术学院具体解释为准。
七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
(一)本方案与学校文件结合执行。
(一)申请调整专业名单提交前要在转出学院范围内进行如实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;经学校研究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,需在转入学院范围内进行如实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。
(二)本规定所涉及的相关环节的办理程序,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(三)本规定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美术学院
2022.05.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