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生工作处〔2024〕86号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,本着实事求是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美术学院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本次认定按照学生个人主动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自身经济情况开展评定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,拟认定以下同学为我院2024——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。
公示期:2024年10月21日——10月24日
联系人及监督电话:边洪燕 0536——8785593
美术学院
2024年10月21日